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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以下简称“标委会”)的前身是农业部动物检疫规程委员会,初建于1978
年。1991年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组建为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4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以标委办函[2004]59号文同意了标委会的更名及换届的申请,新一届标委会更名为“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委会是全国唯一负责有关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工作的组织,旨在规范我国动物防疫检疫技术工作,提高我国动物卫生保护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和持续发展,加强我国动物卫生标准化管理。
本标委会的工作重点是:提出有关动物卫生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措施建议;组织制定标准化体系表,提出制修订动物防疫国家、行业标准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组织制修订动物防疫标准;负责对动物防疫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送审稿进行审查及技术复核,并提出审查结论和意见;对已发布的动物防疫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定期复审,并提出修订、保留或作废的意见;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农业部委托,负责动物防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解释和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标委会自成立以来共组织制订动物防疫国家标准70项,行业标准90项,其中已发布的国家标准34项,行业标准58项,近期将完成国家标准25项,行业标准26项的报批工作。2002~2003年组织了7批动物防疫标准的宣贯班工作,培训了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500余名动物防疫人员。
为促进我国动物卫生技术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接轨,标委会秘书处适时组织翻译了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动物卫生法典》(1998、1999、2000版)、《动物疫病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1996、2000版);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肉类卫生一般原则提议草案》、《肉品卫生操作规范提议草案》、《肉类宰后检验程序风险基准草案附件》、《肉类卫生控制过程的微生物检验》;《欧盟指令》、《美国动物、动物产品联邦法典》等发达国家动物卫生标准出版物。邀请国外相关标准化组织的专家来华进行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
本委员会力争为全面提高我国动物卫生管理水平和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促进我国动物产品安全贸易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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